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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一碼時,取尾碼。 取兩碼時,則取頭尾碼。 取三碼時,取頭、二及尾碼。 取四碼時,取頭、二、三及尾。 |
中文字是象形文字,經過幾千年的發展,組字方法有象形、指示、會意及形聲等多種方法, 並整理成一套有條理及有豐厚意義的文字。 |
拆字的時候,字形的首部及尾部,都會特別引人注意的。 在取一個碼的情形,多數都是在字形的最後部分,感覺上,尾碼總是會特別礙眼。
所以 倉頡取碼的原則有下列四項: 精簡原則 取碼數愈少愈好 完整原則 先取繁雜字形,再取簡單字形。 字形特徵 避免在字形的重疊或轉角處分割。
省略原則 過多之碼數應予省略,分自然
精簡原則當一個字可有多種取碼時,以取碼數最少的為正確。例如 丰 字, 取碼可為 十十十(三碼),手十(二碼),及十手(二碼)三種, 顯然取第一個取法不對,因需較取二碼者多按一下,其餘兩項均為兩碼, 但何者才是正確呢,這要參照完整原則了。
完整原則當一個字有多種取碼方式,而碼數又相同時,此時要用完整原則來判定, 此一原則是先選取字形繁複,而字形所覆蓋之面積較大的部份, 然後再選取字形較簡單之部份。如 丰 字取碼可為 手十 及 十手 均為二碼, 依完整取碼原則應取 手十,因為取 手十 是先取字形繁複,及涵蓋面積較大之 手 再取簡單之 十 , 而取 十手 是先取簡單之 十 ,再選繁複 手 則不合完整原則。
字形特徵原則字形特徵即是,對於相連或重疊之字形,若欲予以分割取碼, 則應在相連或重疊之同一直線上分割,及維持原字形之特徵, 儘量不使字形相疊,避免在字形之轉角處分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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